選手資格
一、活動對象:全國各大專院校之醫學檢驗相關(科)系大學部在學學生。
二、活動項目:
三、參賽資格:全國各大專院校之醫學檢驗相關(科)系大學部在學學生,且身心狀態能應付劇烈運動,並持有104學年度上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者。
四、體保、體資、體優生說明:
五、特殊因素更換球員:
二、活動項目:
- 籃球(男籃、女籃)
- 排球(混排)
- 羽球(羽團)
- 桌球(桌團)
- 壘球(慢壘)
三、參賽資格:全國各大專院校之醫學檢驗相關(科)系大學部在學學生,且身心狀態能應付劇烈運動,並持有104學年度上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者。
四、體保、體資、體優生說明:
- 每系各球類檢錄限一名體資生或體保生、體優生,報名時必須填在報名表上備註欄予以註明,未註明者以違規論。
- 依據大專盃對體保生之定義,不論為專項體保生或者為非專項體保生,只要選手身份為體保生,其選手所參與各項比賽皆以體保生之選手為認定。
- 體資生及體優生之認定同上述規則辦理。
- 曾經入選過國家代表隊之選手也在此名額限制中。
- 比賽時只能檢錄一名特殊體種的選手。
五、特殊因素更換球員:
- 若有特殊因素(不可抗拒之意外造成球員無法出賽)需要求更換球員,必須於二領賽程抽籤完成前提出證明申請,每隊最多可申請更動三位(含槍手替補),由主辦單位認可便受理。
- 二領之後所有參賽人員名單將凍結,無法進行任何更動,敬請見諒。